ICS 13.020.01 CCS Z 04 山 14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 14/T 2538—2022 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2022 - 09 - 02 发布 2022 - 12 - 01 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14/T 2538—2022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一般原则 ............................................................................. 2 5 工作程序 ............................................................................. 2 6 编制内容 ............................................................................. 4 7 编制要点 ............................................................................. 4 附录 A (资料性) 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大纲 ..................................8 参考文献 .............................................................................. 10 I DB 14/T 2538—2022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文件由山西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西晋环科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 (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山西大地生态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俊松、赵海霞、张毅、杨成立、任丹凤、李英、刘志强、王晓鹏、李晓渊、 王瑾、武励鹏、任晓霞、陈彦华。 II DB 14/T 2538—2022 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的原则、程序、内容和要点。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 本文件不适用于工业园区的生物安全事故和核与辐射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HJ 169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 589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HJ 941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 DB 14/T2537 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工业园区 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部门批准设立、认定的,具有明确地理边界的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 区、生态工业园区或示范园区、产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等。 3.2 突发环境事件 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 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 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3.3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工业园区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及其造成的 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简称“环境应急预案”。 3.4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可能性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简称“环境风险”。 3.5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 1 DB 14/T 2538—2022 具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扩散等特性,在意外释放条件下可能对工业园区内部及周边人群 和环境造成伤害、污染的化学物质。简称“环境风险物质”。本文件环境风险物质同HJ 941的相关规 定。 3.6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源 存在物质或能量意外释放,并可产生环境危害的源,包括工业园区内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各 类生产、加工、储存、使用、运输环境风险物质的装置、设施和场所。简称“环境风险源”。 3.7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受体 在突发环境事件中可能受到环境危害的人群集中居住区、行政办公区等具有一定社会价值或生态 环境功能的单位或区域。简称“环境风险受体”。 4 一般原则 4.1 一区多园的工业园区,可分园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也可以统一编制一个环境应急预案,但每个分 园应单独编制符合各自特点和特定突发环境事件情景的环境应急响应专章。 4.2 经环境风险评估确定为中及以上环境风险等级的工业园区(分区),可结合工业园区(分区)产 业性质、规模、环境风险状况和应急资源状况,按照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的 模式建立环境应急预案体系。 4.3 5 工业园区环境应急预案应与工业园区内、外部相关应急预案协调衔接。 工作程序 5.1 工作流程 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程序按照预案准备、预案编制及预案管理三个阶段开展工作,工作流程见图1。 2 DB 14/T 2538—2022 图 1 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流程图 5.2 预案准备 工业园区可成立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调查工业园区概况、环境风险源情况、环境风险受体 情况、环境风险防控能力等,收集环境风险评估和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等资料,进行典型突发环境 事件情景分析。 5.3 预案编制 3 DB 14/T 2538—2022 结合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的结论,进行环境风险调查,合理确定事件分级指标、研判预警、应急响 应、应急终止、信息报告和通报、后期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明确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组织机 构及职责。编制过程中,应征求园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区和单位代表的意见。 5.4 预案管理 组织专家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代表、单位代表,开展环境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并对环境应急预案 开展演练检验。评审完善后,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或者根据相关规定行使园区管理职责的部门) 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签署发布后,按照要求对环境应急预案相关信息进行公开。 6 编制内容 6.1 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内容应包含总则、环境风险调查与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监测预警、信息 报告和通报、应急响应、应急终止、后期处置、保障措施、附则、附图和附件等内容。环境应急预案 编制大纲见附录 A。 6.2 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预案体系和预案分级等内容。 6.3 附则包括术语与定义、应急预案的管理和修订等内容。 6.4 附图包括工业园区企事业单位现状分布、周边环境状况图和疏散路线图,不同环境风险等级企事 业单位分布图、重大或较大环境风险源分布图,环境风险受体分布图、工业园区应急设施(备)布置 图、地表水系图以及其他必要图件。附图中应标明指北针、图例及比例尺等相关信息。 6.5 附件包括工业园区设立文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涉及部门、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 (含应急联系方式),应急信息通报、处理、上报等规范化格式文本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7 编制要点 7.1 预案体系 调查工业园区环境应急预案体系构成情况,说明环境应急预案与工业园区内、外部相关应急预案 的衔接关系。 7.2 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危害程度及涉及范围,将突发环境事件划分为企事业单 位级(三级)、工业园区级(二级)和社会级(一级)等三级,分级标准见表1。 表 1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 事件分级 企事业单位级 (三级) 工业园区级(二级) 社会级(一级) 4 分级标准 事件的影响范围在企事业单位的厂界内,企事业单位能独立应对或在工业园 区指导下独立应对。 事件的影响范围在工业园区内,且工业园区和企事业单位具备应对能力。 事件的影响范围超出工业园区或影响范围在工业园区内,但工业园区应对能 力不足,需要调动外部力量。 DB 14/T 2538—2022 7.3 7.3.1 环境风险调查与分析 环境风险调查 工业园区应按照DB 14/T2537要求,开展环境风险调查,说明环境风险源、环境风险受体分布和环 境风险防控能力,明确工业园区环境风险等级等。一区多园的工业园区,宜分园区开展环境风险调查。 对工业园区内环境风险等级为较大及以上企业的环境风险源应开展现场调查。 7.3.2 典型突发环境事件情景 根据工业园区内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及同类型工业园区典型突发环境事件案例, 参照HJ 169,设定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并分析该情景下产生的污染物种类、途径、影响范围及事故后果 等。 7.4 组织机构及职责 7.4.1 根据工业园区自身实际情况,设置应急组织机构,明确机构体系、成员单位、负责人、联系方 式及工作职责,辅以图、表形式表示。 7.4.2 应急组织机构应由应急指挥部及其办事机构、成员单位组成,一般应成立综合协调组、现场处 置组、应急监测组、应急保障组、信息宣传组、医疗救护组和专家组等工作组,可依据工业园区自身 实际情况调整。应急组织机构人员应覆盖工业园区内各相关职能部门、可供支援的企事业单位,能力 不足时可聘请第三方机构或外部专家。 7.5 监测预警 7.5.1 根据工业园区自身实际情况,提出定期对环境风险源、风险防控措施及监测预警设施排查,对 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应明确及时整改的要求。 7.5.2 结合突发环境事件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明确预警启动的条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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