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080 CCS A 90 扬 3210 州 市 地 方 标 准 DB 3210/T 1125—2022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机关志愿者服务规范 Anti-Coronavirus voluntary service specifications for public institutions 2022 - 06 - 30 发布 2022 - 06 - 30 实施 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 DB 3210/T 1125 2022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标准由中共扬州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共扬州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本标准起草人:王涛、刘刚、殷珺、朱辰、叶骜韩。 I — DB 3210/T 1125 2022 引 言 近年来,在扬州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过程中,机关志愿者服务发挥了重要作用,被证明是行之有 效的服务形式,为了科学总结机关志愿者在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中的经验,更加高效有序地组织机关 志愿者开展抗疫服务,保障市民群众安全健康,织密疫情防控网络,特制定本文件。 本文件有关技术指标参照《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 制综发〔2022〕71号)以及《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的通知》(国卫办医 函〔2022〕7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确定,如防控及诊疗方案修订,应参照最新版本执行。 II — DB 3210/T 1125 2022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机关志愿者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机关志愿者的术语和定义、指挥体系、工作原则、岗位类型及职责、 志愿者个人防护、机关志愿服务队职责及效能跟踪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的机关志愿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3.1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机关抗疫志愿者 Anti-Coronavirus Volunteers of Public Institutions 听从机关志愿服务队调配,以自己的时间和知识、技能、体力等,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各项志愿 服务的扬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党政、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3.2 机关志愿服务总队 Voluntary Service General Team of Public Institutions 由扬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成立的,以 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为宗旨的非营利性志愿服务组织。 4 指挥体系 4.1 机关志愿服务总队 由扬州市机关志愿服务总队(以下简称“总队”)统一管理、调配全市机关抗疫志愿者。 总队设指挥长 1 名,由市委相关领导担任,负责统一管理、调配全市机关抗疫志愿者,研判决 策,部署相关志愿服务任务;副指挥长 6 名,分别由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负责相关领域抗疫志愿者 的组织动员。 4.1.3 设总队队长 1 名,由市委市级机关工委书记担任,负责总队日常管理,志愿者的统一调度、信 息反馈、汇总上报等具体工作。 4.1.4 总队办公地点设在市委市级机关工委。 4.1.1 4.1.2 4.2 市级机关志愿服务队 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成立机关志愿服务队,听从总队部署,统一调配本部门(单位)机关 抗疫志愿者;按照每队不超过 30 名机关抗疫志愿者的标准,成立若干志愿服务分队。 4.2.2 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机关志愿服务队设队长 1 名,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同志担任。设副队长 4.2.1 1 — DB 3210/T 1125 2022 1 名,由分管疫情防控工作的班子成员担任,具体负责志愿服务队日常管理工作。 各志愿服务分队队长由各部门(单位)自行任命,负责各志愿服务任务的具体落实。 4.2.3 4.3 县(市、区)机关志愿服务队 县(市、区)、功能区分别成立机关志愿服务队,听从总队部署,统一调配本区域机关抗疫志 愿者。 4.3.2 县(市、区)、功能区机关志愿服务队在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总队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本 地区实际,制定具体调度方案,统一调配本区域机关抗疫志愿者。 4.3.3 所在行政区域内区委区级机关工委(党办)负责志愿服务队具体工作。 4.3.1 5 工作原则 需求导向、精准实用。将保障市民群众的平安健康、基本需求放在工作首位,全面履行机关抗疫 志愿者职责,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高质量完成志愿服务。 5.2 就近就地、避免跨区。高风险区内志愿服务由机关志愿服务总队统一调配;中、低风险区内志愿 服务,按照就近就地原则,安排本区域居住干部职工开展志愿服务。 5.3 协调服务,听从指挥。所有下沉机关抗疫志愿者,应服从村(社区)具体指挥,协助村(社区) 工作人员开展各项志愿服务,加强与社区工作者、医护人员、其他抗疫志愿者、物业公司等工作配合, 齐心协力防控疫情。 5.1 6 总体要求 所有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的机关抗疫志愿者应满足以下条件: ——健康码为绿码; ——14 天内无离扬返扬经历,流行病学史筛查无异常; ——24 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或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 ——志愿者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员不是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以及密切接触 者或密接的密接; ——志愿者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员 21 天内无境外旅居史; ——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满 14 天,符合加强针接种条件的应当完成加强针接种; ——居住地处于高风险区内的干部职工不得参与线下疫情防控志愿服务; ——经相应志愿服务岗前培训后方可上岗。 6.2 机关抗疫志愿者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个人防护,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 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立即停止志愿服务,向单位报告,并就近前往医疗机 构发热门诊就诊。 6.3 严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脱岗串岗,不得做与疫情防控无关的事,不得随意传 播未经核实的疫情信息。 6.4 在开展各项志愿服务(除传染病防控二级防护标准服务岗位)时,应统一穿志愿者红马甲,佩戴 志愿者工作证,亮明志愿者身份,方便群众辨识。各机关志愿服务队应携带志愿服务队旗帜,党员志愿 者应佩戴党徽。 6.1 2 — DB 3210/T 1125 2022 接待群众、服务群众认真细致、有耐心,对群众诉求实行“首问负责制”,不得推诿扯皮,不得 与群众发生矛盾冲突;对不属于本服务岗位的诉求,及时转交相关单位或有关责任人,跟踪处置结果。 6.5 7 岗位类型 7.1 下沉村(社区)志愿服务 总队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下,根据各县(市、区)、功能区上报需求,调配各机关志愿服务队 下沉各村(社区),协助村(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各项疫情防控志愿服务。 7.2 下沉高风险区志愿服务 总队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下,调配机关志愿服务队下沉被划为高风险区的居民小区(村),协 助村(社区)开展各项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保障隔离群众基本生活。 7.3 下沉中风险区志愿服务 总队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下,根据县(市、区)上报需求,调配机关志愿服务队下沉工作人员 不足的中风险区,协助村(社区)开展各项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保障隔离群众基本生活。 7.4 区域核酸检测志愿服务 总队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下,调配各机关志愿服务队在区域核酸检测期间,协助村(社区)开 展各项志愿服务,共同保障区域核酸检测工作顺利进行。 7.5 交通卡口查验点志愿服务 总队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调配机关志愿服务队前往各个交通卡口查验点,在点位长和工作 专班的指挥下,按“逢车必查、逢人必验”的要求,协助交通部门工作人员在信息登记区开展志愿服务。 7.6 集中隔离点志愿服务 总队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动员机关抗疫志愿者主动请缨,进驻各个集中隔离点,协助工作 专班,服务保障集中隔离群众的各项基本需求。 7.7 网络在线志愿服务 总队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动员被隔离、禁止出行的机关抗疫志愿者就地转为网络志愿者,在线参与 各项疫情防控志愿服务。 7.8 放学接送家长劝导志愿服务 总队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组织机关志愿服务队安排机关抗疫志愿者,对辖区内幼儿园、中 小学放学期间学生家长进行劝导。 7.9 其他疫情防控相关志愿服务 根据疫情形势发展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开展其他疫情防控相关志愿服务。 8 下沉(村)社区志愿服务 3 — DB 3210/T 1125 2022 8.1 (村)社区人员排查 8.1.1 服务时间 与村(社区)对接,以其安排为准。 8.1.2 服务内容 协助村(社区)工作人员通过逐户上门、建立微信群、查看水表电表信息等方式,摸清区域内人员 底数。 8.1.3 服务要求 下沉(村)社区志愿服务按照以下要求: ——加入村(社区)安排志愿服务任务所在微网格的“微网格群”,开展防疫政策宣传,积极传 播疫情防控政策、科学防控知识; ——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教育引导村(居)民关注官方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动员村 (居)民按时参加区域核酸检测并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劝导村(居)民落实疫情预防措施,出门佩戴好口罩,不去人口密集、人员流动性大的地方, 不相互串门,不聚餐; ——协助村(社区)对村(居)逐户敲门,上门排查,见面询问,做好对区域内居民的排查工作, 做到“四必问”:了解宣传工作是否到位、防疫政策是否了解、外来人员是否进行报备;了 解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是否在家;了解核酸检测是否正常检测;了解居家健康监测同住人员管 控措施是否到位; ——根据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重点关注市外来扬返扬人员排查、居民健康管理措施执行情况,发 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村(社区)、志愿服务队报告。 8.1.4 防护要求 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乳胶手套,必要时可以佩戴N95医用防护口罩。 8.2 小区门岗值守 8.2.1 服务时间 与村(社区)对接,以其安排为准。 8.2.2 服务内容 根据村(社区)安排,协助值守小区门岗,劝导进入小区居民落实疫情防控政策。 8.2.3 服务要求 劝导小区居民落实“三查三报告”(“查体温、查健康码、查行程卡”,对“体温异常;健康码红、 黄码;行程卡显示7天内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本土疫情所在设区市”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 区)或属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报告,下同)要求,进入小区扫“场所码”(扬城码,下同),对发现的 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社区和机关志愿服务队报告。 8.2.4 防护要求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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