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100 C 50 贵 DB5201 阳 市 地 方 标 准 DB5201/T 106—2020 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OVID-19 prevention and control in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 2020 - 03 - 13 发布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 03 - 13 实施 发 布 DB5201/T 106—2020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管理要求 .......................................................................... 2 5 防控要求 .......................................................................... 2 6 应急处置 .......................................................................... 4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洗手方法 ........................................................ 5 I DB5201/T 106—2020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贵阳市卫生健康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贵州省人民医院、贵阳市第四人民医院、贵州省标准 化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俊、杨鋆、蒋家俊、马超、徐德淦、李钰、李家伟、雷娟、李学、喻仙、俞 玫、高岚、韦继芳、杨珂维、邓桂花、王国川、雷明玉、陈卓。 II DB5201/T 106—2020 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管理要求、防控要求和应急处置等。 本标准适用于贵阳市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5201/T 107 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消毒技术规范 《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 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 联控机制发〔2020〕28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冠状病毒 coronavirus 不分节段的单股正链RNA病毒,属于巢病毒目(Nidovirales),冠状病毒科(Coronaviridae), 正冠状病毒亚科(Orthocoronavirinae),根据血清型和基因组特点冠状病毒亚科被分为α、β、γ和 δ四个属。 3.2 新型冠状病毒 SARS-CoV-2 新型冠状病毒属于β属的冠状病毒,有包膜,颗粒呈圆形或椭圆形,常为多形性,直径60nm~140nm, 基因特征与SARSr-CoV和MERSr-CoV有明显区别。对紫外线和热敏感,56 ℃30分钟、乙醚、75%乙醇、含 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均可有效灭活病毒。 3.3 疫情 epidemic 疫病的发生和蔓延疫病的发生和发展情况。 1 DB5201/T 106—2020 4 管理要求 4.1 学校应成立由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新型冠状病 毒肺炎管理工作。工作组成员应包括学校各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职责明确,责任到人,若学校人事变动, 工作组成员应及时调整。 4.2 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晨午(晚)检、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报告制度,复课证明查 验制度,消毒隔离制度。 4.3 建立班主任老师-学校联络员-校领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医师/疾控中心联络报告制 度。 4.4 防护物资应由专人管理,确保存放安全,使用应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和产品说明书。 4.5 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5 防控要求 5.1 开学前 5.1.1 培训 学校应开展多种形式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知识健康教育活动,使全体学生和教职员工充分了解相 关健康知识,掌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护要点。 5.1.2 健康排查 5.1.2.1 掌握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含家庭成员及外包业务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和开学前 14 天的行 动轨迹,了解其外出史、接触史等生活轨迹关键信息。 5.1.2.2 登记学生和教职员工家庭住址,明确是否属于疫点(生活的小区、单元楼发生确诊病例、无 症状感染者)。登记家庭成员是否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疑症状以及在此次疫情中是否曾经患过新型冠 状病毒肺炎或为无症状感染者。 5.1.2.3 根据排查情况,密切跟踪重点关注人群,提出返校要求。 5.1.3 学校环境消毒 按照DB5201/T 107执行。 5.1.4 卫生管理及防控物资储备 5.1.4.1 应储备消毒剂、口罩、隔离衣、手套、非接触式体温计、酒精、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清 洁用具等。 5.1.4.2 应制定消毒制度,妥善保管消毒剂,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 员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5.1.4.3 学校应保证洗手设施运行正常,按每 40~45 人设 1 个洗手盆或 0.6 m 长盥洗槽,并备有洗手 液等,每班级宜配备速干手消毒剂,并妥善保管。 2 DB5201/T 106—2020 5.2 开学后 5.2.1 晨午(晚)检 5.2.1.1 全封闭寄宿制学校落实晨、午、晚检制度,分段、错时进行学生晨、午、晚检;非寄宿制学 校落实晨、午检排查及健康申报制度,加强入校晨、午检排查及在家期间健康状况监测。 5.2.1.2 晨、午检时应确保校外学生与家长不聚集,避免扎堆,学生之间排队应保持 1 m 以上距离, 有条件的学校可在入口处加设体温检测通道。 5.2.1.3 学生通过体温检测后,直接进入所属教室,不应在校园内聚集逗留。 5.2.2 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管理 中小学校应立即将学生因病缺课的信息及追踪情况上报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属地疾控机构。 5.2.3 返校管理 学生返校应持医疗卫生机构疾病证明书,如为传染病的,应由属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学校校医/ 保健老师进行综合判定,传染病相应检测指标符合复课标准及超过该病最长潜伏期后,方可复课。 5.2.4 健康及卫生管理 5.2.4.1 教职员工和学生应全程佩戴口罩,每天入校时测体温。 5.2.4.2 实行学生及教职员工的晨午(晚)检工作,应做好因病缺勤、缺课登记,追踪缺勤原因,并 做好登记。 5.2.4.3 按照《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要求,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 管部门报告。 5.2.4.4 严格执行手卫生。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学校电脑等公 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前,接触污染物品后,均应洗手。洗手方法按附录 A 执行。 5.2.5 食堂管理 5.2.5.1 调控食堂供餐时间,延长供餐时间(含早、中、晚、夜餐),调控并延长学校食堂供餐时间 (含早、中、晚、夜餐),实行分区域、分批次、分时用餐,就餐排队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 1 m 距离, 师生用餐时应朝同方向就坐,不应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 5.2.5.2 厨房工作人员工作过程中应着工作服装,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5.2.5.3 食堂应通风换气,每日 3 次,每次不少于 30 分钟。 5.2.5.4 餐(饮)具应做到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 5.2.5.5 食堂工作人员工作前、中、后及就餐人员就餐前、后应按附录 A 进行手卫生。 5.2.6 5.2.6.1 5.2.6.2 5.2.6.3 5.2.6.4 学生宿舍管理 应限制宿舍内人员数量,床与床之间保持距离,学生洗漱用品、毛巾等私人物品分开放置。 公共洗漱间、卫生间,应安排宿舍错峰使用。 学生宿舍应保持空气流畅,每日至少开窗通风 3 次,每次不少于 30 分钟。 应保持宿舍内卫生整洁,做好室内清洁、及时清理垃圾。 3 DB5201/T 106—2020 5.2.7 学生和教职员工管理 5.2.7.1 重点疫区学生和教职员工返校实施“一人一档”制度。认真核查来自重点疫区的人员情况及 有可疑症状的师生情况,并采取 6.2 条要求的相应措施,严防病源进入校园。 5.2.7.2 关注学生和教职员工心理健康情况,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 5.2.8 5.2.8.1 5.2.8.2 5.2.8.3 6 学校封闭管理 家长接送学生不应入校。 不应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和人员聚集活动。 外来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校区,情况特殊的,应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应急处置 6.1 学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将相关情况(包括出现症 状时间、地点、人员、症状、人员数量等)向学校反馈并采取相应措施:无其他明确病因,经校医/驻校 医务人员诊断,不能排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者,应立即送入临时隔离观察室(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 罩),等候转到定点医院就诊,并立即报告属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6.2 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上报学校负责人和 属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按规定到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 等公共交通工具,在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6.3 教职员工或学生中如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应立即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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