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200 C 78 DB3701 济 南 市 地 方 标 准 DB 3701/T 0006—2020 政务服务大厅重大呼吸道传染病疫情防控 与应急处置规范 2020 - 02 - 26 发布 2020 - 02 - 26 实施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 布 DB3701/T 0006—2020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霞、蔡廷秀、吕永华、邵军生、赵红红、贺梅香、刘慧媛、赵小冬、原静、 曲发川、祁晓丹、朱本行、王立霜。 DB3701/T 0006—2020 政务服务大厅重大呼吸道传染病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政务服务大厅重大呼吸道传染病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的总体要求、防控保障、人员防 控措施、环境卫生与消毒、应急处置、政务服务提供等。 本标准适用于市、区县政务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大厅”)重大呼吸道传染病疫情的防控与应急处 置工作。街道(镇)便民服务大厅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193—2015 疫源地消毒总则 GB 27952 普通物体表面消毒剂的卫生要求 SN/T 3890.1—2014 重大呼吸道传染病国境口岸卫生检疫规程 第1部分:疫情信息管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18年 第12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重大呼吸道传染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甲 类或乙类按照甲类管理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国家质检总局要求的以及新发的,受到世界卫生组织 高度关注的严重威胁人类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传染性呼吸道疾病。如: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严重急性 呼吸综合征(SARS)、肺鼠疫、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等。 注:改写SN/T 3890.1—2014,定义3.1。 3.2 疫源地 现在存在或曾经存在传染源的场所和传染源可能播散病原体的范围。 [GB 19193—2015,定义3.1] 4 总体要求 4.1 组织机构 DB3701/T 0006—2020 市、区县政务服务部门应按照全市疫情处置工作的要求,成立大厅防控处置工作组,制定防控应急 方案,做好防控宣传、防控保障、人员防护、卫生消毒、应急处置和政务服务提供工作。 4.2 防控工作人员 4.2.1 基本要求 防控工作人员的配备数量应满足实际疫情需要,并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无流行病学史(无疫源地旅行或居住史,未与疫源地人员或确诊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或 虽有接触,但按照要求采取了严格的个人防护、自我隔离等措施; ——身体健康,未有已发生的重大呼吸道传染病临床表现,能够满足高强度工作需要; ——掌握已发生的重大呼吸道传染病基本防控知识。 4.2.2 基本防控知识培训 防控工作人员应通过基本防控知识培训后上岗,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病原体生物特性、流行病学知识、临床表现、防控措施等; ——清洁消毒方法; ——体温测量装置使用方法; ——来访人员信息保密要求; ——防控应急方案; ——政府疫情防控部门制定发布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4.3 防控应急方案 针对已发生的重大呼吸道传染病制定相应的防控应急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疫情防控组织机构、成员、职责及分工; ——宣传与引导要求; ——人员保障、物资储备保障、场所保障、沟通机制保障等防控保障措施; ——人员防控措施; ——环境卫生与消毒措施; ——应急处置措施; ——政务服务提供措施。 4.4 宣传与引导 4.4.1 积极宣传重大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知识,引导大厅工作人员对相关传染病有正确认识,做到有效 预防和积极应对。 4.4.2 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大厅应急服务提供方式、网上申报路径、办事指南、服务 咨询渠道等最新服务动态,引导网上办事,减少现场办理频次。 4.4.3 宣传与引导工作宜通过电话、短信、微信、邮件、公众号、电子宣传屏、横幅、宣传栏等多种 形式进行。 5 防控保障 5.1 人员保障 5.1.1 做好人员调配,确保窗口人员及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充足,并建立疫情期间 24 h 轮流值班制度。 2 DB3701/T 0006—2020 5.1.2 进行人员激励管理,设置激励机制,对优秀工作人员事迹及时上报宣传,对防疫工作做出特殊 贡献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 5.2 物资储备保障 5.2.1 依据重大呼吸道传染病特点,做好应急物资准备。应急物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防护用品:口罩、防护服、防护眼镜、橡胶手套等; ——清洁消毒用品:消毒剂(“84”消毒液等含氯消毒剂、75%乙醇、免洗手消毒液、过氧乙酸等)、 喷雾器、紫外线灯等; ——监测设备:测温计(仪)、身份识别采集设备等; ——通讯设备:移动电话、对讲机、有线广播器材、扩音器(喇叭)。 5.2.2 对紧缺应急物资应做好调度,确保一线工作及服务人员的人身健康、安全。 5.3 场所保障 5.3.1 应设置临时观察点,有条件的可设立临时隔离室。 5.3.2 临时观察点、临时隔离室应加强通风,定期消毒。 5.4 沟通机制保障 5.4.1 指定专人对接政府疫情防控部门,服从统一安排,统一调度和培训指导,保障疫情相关信息实 时上报,政策及时下达到全部相关工作人员。 5.4.2 发现与疫情相关的事件应立刻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严防疫情蔓延。 5.4.3 大厅内有疫情发生时,及时如实上报至政府疫情防控部门,并配合政府疫情防控部门收集疫情 人员相关信息,做到不瞒报、不错报、不漏报。 5.4.4 应与政府疫情防控部门实时沟通,及时落实最新防控工作要求,保证大厅防控协同作业。 6 人员防控措施 6.1 来访人员防控 6.1.1 合理设置人员进出通道,出口与入口应分离,分道出入。 6.1.2 在大厅入口处设立检查站,检查人员应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对来访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等健康 检查,同时验证身份、做好信息登记工作,必要时按防控要求对来访人员进行消毒以及提供口罩等必要 的个人防护措施。 6.1.3 根据政府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采集来访人员的相关信息。 6.1.4 在来访人员集中时段安排专人进行疏导、分流,避免人员聚集、滞留,必要时实行预约制限制 人员进入数量。 6.2 工作人员防护 6.2.1 大厅应设置专职健康状况监测(如体温检测)人员,监测人员应经岗前培训,了解工作职责与 内容,熟练掌握健康监测知识和操作方法。 6.2.2 工作人员进出办公区域应正确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配合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无异常情况方可 进入。 6.2.3 应最大限度减少会议和人员聚集,宜采用工作群、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信息交流,确因工作需 要必须当面交流时,应佩戴口罩并保持适当距离。 6.2.4 应加强个人卫生,勤洗手,注意咳嗽礼仪。 DB3701/T 0006—2020 6.2.5 工作人员应主动做好个人健康监测,每天进行不少于2次的身体状况自我检测(如测温)并按规 定方式报告,出现重大呼吸道传染病相关症状时应立即停止工作,主动报告,并配合采取进一步措施。 6.3 工作人员用餐防控 6.3.1 应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做好食品原料管理、餐食加工制作、餐饮具的清洗 消毒及保洁等工作。洗涤剂、消毒剂应规范管理,防止误用。 6.3.2 应尽量避免集体就餐,提倡盒餐外带、分餐配送或简餐等方式,提高就餐人群分散性。 6.3.3 采取分餐配送的,食品成品分装的场所环境应符合要求。盛放食品的容器应经过消毒。运输设 备应保持清洁。应分类盛装、容器密封,避免食品的交叉污染。食品保存的温度和时间应遵守有关规定。 6.3.4 如采用集体就餐,应实行分批制作、错时就餐。应要求就餐人员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才脱口罩, 避免扎堆就餐、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说话。 7 环境卫生与消毒 7.1 基本要求 7.1.1 应在大厅各区域、部位和设施设备进行卫生清洁的基础上开展消毒活动,即先清洁后消毒。 7.1.2 应根据消毒对象和消毒现场的不同,选择合适的消毒剂和消毒方法。日常物体表面的消毒可参 照 GB 27952 推荐的使用剂量和使用方式进行,当有与国家、省、市相关方案不一致的,按照国家、省、 市方案执行。具体指标参见表 1: 表1 常用消毒剂的使用剂量和使用方式 清洁条件下 消毒剂类型 有效成分浓度 污染条件下 作用时间 min 有效成分浓度 作用时间 使用方式 min 含氯 100 mg/L~250 mg/L 30 400 mg/L~500 mg/L 30 擦拭、浸泡、喷洒 二氧化氯 50 mg/L~100 mg/L 10~15 100 mg/L~200 mg/L 15~30 擦拭、浸泡、喷洒 过氧乙酸 50 mg/L~100 mg/L 5~10 100 mg/L~200 mg/L 15~30 浸泡、喷洒 200 mg/L~1000 mg/L 1~10 400 mg/L~1200 mg/L 5~20 擦拭、浸泡、冲洗 800 mg/L~1200 mg/L 5~10 1000 mg/L~2000 mg/L 10~30 喷雾 3%~4% 5~10 -- -- 擦拭、喷洒 季铵盐类 过氧化氢 注:下文所提到的含氯、二氧化氯、过氧乙酸、季铵盐类等消毒剂溶液有效成分浓度和作用时间均符合表1要求。 7.1.3 使用后的防护用品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7.1.4 日常垃圾应按要求及时处理,必要时增加处理频次。 7.1.5 消毒到规定时间后,用清水擦拭去掉残留消毒剂。 7.2 室内空气通风和消毒 7.2.1 大厅各区域应优先采用自然通风的方式,每日 2 次~3 次,每次不少于 30 min。有条件的也可 采用换气扇等机械通风。 7.2.2 通气不畅的区域可采用循环风式空气消毒机,无人条件下可选用紫外线灯进行空间消毒,消毒 过程应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执行。 7.2.3 使用空调通风系统进行通风时,应确保供风安全充足,并按以下要求运行: ——当空调通风系统为全空气系统时,应关闭回风阀,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 4 DB3701/T 0006—2020 ——当空调通风系统为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时:  新风应直接取自室外,不应从机房、楼道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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