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200 CCS A 20 泰 DB3212 州 市 地 方 标 准 DB3212/T 1039—2021 商业停车场新能源电动汽车 充电系统验收规范 2021-06-29 发布 2021-07-01 实施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212/T 1039—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泰州市计量测试院提出。 本文件由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泰州市计量测试院、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泰州供电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 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春苗、李波、吴丽莉、唐攀攀、张晶、肖峰、陈蓝生、耿德霁、宋恒、陈年、 梁盛、张跃进、陈勇、朱璞、朱张俊。 I DB3212/T 1039—2021 商业停车场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系统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泰州市商业停车场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系统的基本构成、充电系统验收、电动汽车与 电网互动、充电桩强制检定、充电设施现场检测方案以及验收评价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商业停车场专用和公用电动汽车充电系统的验收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T 20234.1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GB/T 20234.2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 2 部分交流充电接口 GB/T 20234.3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 3 部分:直流充电接口 GB/T 27930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12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 GB 5034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NB/T 33001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 NB/T 33002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 NB/T 33005 电动汽车充电站及电池更换站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NB/T 33008.1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第 1 部分:非车载充电机 NB/T 33008.2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第 2 部分:交流充电桩 NB/T 33009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 JJG 1148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检定规程 JJG 1149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检定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充电站 EV charging station 具有特定控制功能和通信功能的,将电能量传送到电动汽车的设施总称。 3.2 充电系统 charging system 由充电站内的所有充电设备、电缆及相关辅助设备组成的系统。 3.3 车载充电机 on-board charger 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上的充电机。 1 DB3212/T 1039—2021 3.4 非车载充电机 off-board charger 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外、与交流电网连接,为电动汽车动力电池提供直流电能的充电机。若无特别 说明,本规范所指充电机均为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 3.5 直流充电桩 DC charging point 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外、与交流电网连接,为电动汽车动力电池提供小功率直流电源的供电装置。 3.6 交流充电桩 AC charging point 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外、与交流电网连接,为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提供交流电源的供电装置。 3.7 电池管理系统(BMS)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 实现管理电池的利用率,防止电池出现过度充电和过度放电等状况的系统。 3.8 充电连接装置 charging connection device 电动汽车充电时,连接电动汽车和电动汽车供电设备的组件,除电缆外,还可能包括供电接口、车 辆接口、线上控制盒和帽盖等部件。 3.9 有序充电 orderly charging 有序充电是在满足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的前提下,运用有效的经济或技术措施引导、控制电动汽车的 充电行为,对电网负荷曲线进行削峰填谷。 3.10 车网互动管理终端 vehicle network interactive management terminal 接收充放电计划,并向充电设备下发充放电控制指令,实现充电系统启停、功率调整及运行状态监 测的终端设备。 3.11 有序充电桩 orderly charging point 具备充电功率调整和控制能力,根据接收的能源路由器指令,实现充电启动、停止、功率调节等操 作,具备交流充电或直流充电的基本功能。 4 基本构成 商业停车场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系统由充电运营监控系统、充电设备、供电设备、消防设施、视频 监控设施等部分组成。且应具有有序充电功能。商业停车场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系统组成示意图见图 1 所示。 图 1 商业停车场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系统 2 DB3212/T 1039—2021 5 充电系统验收 5.1 验收模式 文件资料验收+平台验收+场站现场验收。 5.2 验收流程 5.2.1 申请方向泰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提交验收申请。 5.2.2 泰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对申请材料初审。 5.2.3 泰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组织对充电站设施建设项目进行验收。对于不合格的充电 设施建设项目不得开展充电运营服务。 5.3 文件资料验收 5.3.1 运营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发展规划、建设运营备案资质和技术人员资质。 5.3.2 充电设施场站的验收申请书、与物业所有权人或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明确充电设施所有权的协 议(充电站合作协议)。 5.3.3 充电设施场站工程概况、项目平面图、施工图、配电箱连接线图、施工设计说明书、施工物料 清单。 5.3.4 充电设施场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充电设施出厂试验报告、施工日志、工程材料进场验收单、 安装记录、竣工调试记录、设备验收单、设备移交单、竣工检验记录、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施工材料发票复印件、建设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5.3.5 制造厂提供的各规格充电设施所覆盖的第三方产品认证证书和型式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应有 CNAS 标志)、产品说明书、装配图、调试大纲、试验方法、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 件核查。 5.3.6 充电设施出厂试验报告(包括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 5.3.7 增容配电设施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等记录。 5.3.8 运营监测平台有效性核查(需提供运营监测平台接入证明),监测平台需体现充电桩在线情况、 地理位置、数据实时性、可靠性和完整性等信息。 5.3.9 企业运营管理制度、安全规范、应急预案处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服务投诉处理机制等相关 运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核查。 5.4 5.4.1 验收项目及验收方法 充电站布局验收 5.4.1.1 充电站的总体布局应满足设计要求,便于电动汽车的出入及停放,保障站内人员和设施的安 全。 5.4.1.2 充电设施应靠近充电区布局,电动汽车在停车位充电时不应妨碍站内其他车辆的充电与通行。 5.4.1.3 充电站的进出站道路应与市政道路顺畅衔接。 5.4.1.4 充电设施的布置应便于充电车辆停放和充电人员操作,一个充电车位对应一个充电设施,且 充电设施周围不应有影响充电设施通信、散热等功能的杂物。 5.4.2 标志验收 公用充电设施经营场所应按照 NB/T 33009 设置完备的充电设施标志。站区的醒目位置应设置导引、 安全警告等标识。 5.4.3 充电站消防验收 充电站应满足消防安全的要求,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满足 GB 50016 的有关要 求。集中式充电场站的灭火器材配置应符合 GB 50140 的规定。申请方应能提供具有消防验收资质的机 构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5.4.4 充电站噪音验收 3 DB3212/T 1039—2021 充电设备运行时的噪音应满足 NB/T 33001 或 NB/T 33002 的相关规定。充电站的噪音限值不应超过 GB 3096 的有关规定。申请方应能提供具有噪音验收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噪音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5.4.5 充电设施验收 5.4.5.1 检查充电设备基础施工和电气安装应符合设计图纸和安装说明的要求。充电设备安装高度应 保证电气连接和人机交互操作方便,充电设备布置应预留设备维护检修空间。充电设备安装应牢固,设 备供电电缆型号、规格及主电路电缆的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电缆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GB 50168 的有关规定。充电设备安装好后电缆沟(管)应采用防火材料可靠封堵。 5.4.5.2 检查充电设施型号、配置和数量,应满足合同和技术协议等文件。且所有合格证和铭牌安装 齐全、端正、牢固、字迹清晰,具有明显警示标志。铭牌内容应符合 NB/T 33008.2 或 NB/T 33008.1 的规定。桩体宜在醒目位置标识操作说明文字及图形。 5.4.5.3 检查外壳是否坚固,结构上防止人体轻易触及露电部分,不会因变形而使带电部分与外壳相 接触。充电设施安装是否整齐,垂直倾斜度不应超过 5%。底座或挂架固定可靠,无松动,框架无变形。 充电设施的漆层是否均匀,无锈蚀、裂纹和脱落。充电设施接地应牢固,非绝缘材料外壳应可靠接地(接 地电阻应≤4Ω)。充电设施外壳门应安装防盗锁,固定充电设施的螺栓必须是在打开外壳的门后才能 安装或拆卸。安装在室外的充电桩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 IP54。所有充电设施不借助专用工具可拆卸的 门盖或外壳的进出线孔应良好封堵,无肉眼可见明显缝隙。所有充电设施内部电源进线、出线应布置整 齐,并可靠固定,无表皮破损。所有充电设施输入和输出线缆绝缘无老化、腐蚀和损伤痕迹,端子无过 热痕迹,无火花放电痕迹。所有充电设施内应无异物。 5.4.5.4 充电设施能够正常完成充电开始、充电结束和结算等全部充电流程。充电设施连接模拟负载 或车辆进行充电操作时,充电过程中无异响、无异味、无异常发热。 5.4.5.5 充电设施需配备检定或校准的电能表,满足对输出电能的正确计量功能,应符合 JJG1148 或 JJG1149 的规定。充电设施的电能表应能计量和保存累计的充电设施充电电能,应具有掉电保

pdf文档 DB3212-T 1039—2021 商业停车场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系统验收规范 泰州市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0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0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DB3212-T 1039—2021 商业停车场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系统验收规范 泰州市 第 1 页 DB3212-T 1039—2021 商业停车场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系统验收规范 泰州市 第 2 页 DB3212-T 1039—2021 商业停车场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系统验收规范 泰州市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SC 于 2022-10-11 02:24:41上传分享
加微信群 有优惠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