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100 CCS G09 3302 浙 江 省 宁 波 市 地 方 标 准 DB3302/T 1124—2021 使用危险化学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规范 2021 - 11 - 10 发布 2021 - 12 - 10 实施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302/T 1124—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宁波市应急管理局提出与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宁波工程学院、宁波市安全生产治理研究中心、宁海县应急管理研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孔松、黄辉、李柯萱、庄春吉、黄映隆、高巍、仇丹、徐瑾。 本文件首次发布。 I DB3302/T 1124—2021 使用危险化学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使用危险化学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总则、建筑布置和结构、工艺和设备设施、 仓库和储罐(区)、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的基本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未纳入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范围、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工业企业(以下简称涉危 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50(所有部分) 压力容器 GB 3836.1 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GB 6514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 GB 12158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 15603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 17914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 GB 17915 腐蚀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 GB 17916 毒害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 GB 17945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T 20801(所有部分) 压力管道规范 工业管道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 30077-2013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 GB/T 33000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GB/T 38109 承压设备安全附件及仪表应用导则 GB 39800(所有部分)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9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60-2008(2018年版)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 50351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GB/T 50493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 GB 5097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1 DB3302/T 1124—2021 AQ 3047 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规范 AQ/T 900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 12158-2006、GB 30077-2013、GB 50016、GB 50160-2008(2018年版)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 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作业场所 workplace 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如一个工厂的生产区,或生产区中的一个车 间。 [来源:GB 30077—2013,3.4] 3.2 爆炸危险场所 explosion endangered places 爆炸性混合物(气体及粉尘)出现的或预期可能出现的数量达到足以要求对电气设备的结构、安装 和使用采取预防措施的场所。 [来源:GB 12158—2006,3.6] 3.3 防火堤 dike 可燃液态物料储罐发生泄漏事故时,防止液体外流和火灾蔓延的构筑物。 [来源:GB 50160—2008(2018年版),2.0.22] 3.4 中间仓库 transit storage 为满足日常连续生产需要,在厂房内存放从仓库或上道工序的厂房(或车间)取得的原材料、半成 品、辅助材料的场所。 4 总则 涉危企业应将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内容,通过科学合理布局、优化工艺 和设备设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教育培训、规范日常管理、增强应急处置能力等措施,提高本单 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水平。 5 建筑布置和结构 5.1 场所设置 5.1.1 作业场所、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布置应符合 GB 50016、GB 50187 的规定。 5.1.2 员工宿舍、办公室、休息室、食堂等的设置应符合 GB 50016 的规定。 5.1.3 涂漆作业场所的布置应符合 GB 6514 的规定。涂漆作业场所宜采用单层建筑或独立厂房,靠建 筑物外墙布置。如布置在多层建筑物内,宜布置在建筑物上层。 5.2 场所分隔 5.2.1 同一建筑内的作业场所与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应采用防火隔墙进行分隔。 2 DB3302/T 1124—2021 5.2.2 防火隔墙需要开设门、窗、洞口时,应采用防火门、防火窗。 5.2.3 防火隔墙、防火门、防火窗及其设置应符合 GB 50016 的规定。 5.3 分隔材料 5.3.1 作业场所、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符合 GB 50016 的规定。 5.3.2 作业场所、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非承重外墙、房间隔墙和屋面板,当确需采用金属夹芯板材 时,其芯材应为不燃材料,且耐火极限符合 GB 50016 的规定。 5.4 管道布置 5.4.1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布置应符合 GB 50016、GB 50187 的规定。 5.4.2 输送可燃性、爆炸危险性、毒性及腐蚀性危险化学品的管道应采用地上敷设。 5.4.3 输送可燃性、爆炸危险性及毒性危险化学品的管道不应穿越与其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生产 装置、辅助生产及仓储设施、储罐区等。 5.5 防火间距 5.5.1 作业场所、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防火间距应符合 GB 50016 的规定。 5.5.2 甲类厂房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30m。 5.6 安全疏散 5.6.1 作业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疏散门等的设置应符合 GB 50016 的规定。 5.6.2 作业场所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相邻 2 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5m。 5.6.3 作业场所安全出口的数量不应少于 2 个。符合 GB 50016-2014(2018 年版)中 3.7.2 的规定时, 可设置 1 个安全出口。 5.6.4 作业场所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 1.4m,疏散门的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 0.9m。首层外门 的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 1.2m。 5.6.5 甲、乙、丙类多层厂房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或室外楼梯,其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 1.1m。 5.6.6 疏散通道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 卷帘门、吊门、转门和折叠门。 5.6.7 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间、疏散走道、疏散门、窗等不应有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凸出物或 其他障碍物。 6 工艺和设备设施 6.1 工艺设备 6.1.1 涉危企业宜采用有利于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的先进技术、工艺、设备以及自动控制系统。对放散 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和设备宜采用机械化、自动化,并应采取密闭、隔离和负压操作措施。 6.1.2 涉危企业不应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3 DB3302/T 1124—2021 注: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制定并公布了具体目录,例如《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 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淘汰落后安全技术 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等。 6.1.3 使用酸性物质进行物品表面处理时,涉危企业不应使用硫化钠等含硫处理剂处理工业废气。 6.2 检测监测监控设备设施 6.2.1 可能散发可燃气体(蒸气)、有毒气体的作业场所、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应按 GB/T 50493 的规 定设置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信号应送至有人值守的现场控 制室、中心控制室等进行显示报警。 6.2.2 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应定期检验合格,保证正常使用。 6.2.3 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应具备对影响安全的温度、压力、液位等关键参数进行实时 监测、监控的功能。 6.2.4 作业场所、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监测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作业状况、危险 化学品的储存状况。视频监控装置应具备信息共享功能,视频图像存储时间不应少于 7d。 6.3 电气防爆设备设施 6.3.1 爆炸危险场所内电气设备、电气线路、插座、局部照明灯具、事故排风设备、视频监控装置等 的设置应符合 GB 50058 的规定。 6.3.2 爆炸危险场所内设置的防爆电气设备应符合 GB 3836.1 的规定。 6.4 防雷防静电火花设备设施 6.4.1 作业场所、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应按 GB 50057 的规定采取防雷措施。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防 雷装置每半年应检测一次。 6.4.2 存在静电引燃(爆)、电击等静电危害的作业场所、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应按 GB 12158 的规定 采取静电防护措施。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管道应可靠接地。 6.4.3 易燃液体和可能因静电引发燃爆事故的物质使用环节,不应采用无导除静电性能的塑料管道、 塑料容器、塑料油抽等。 6.4.4 可能因静电引发电击、火灾及爆炸危险场所应设置人体静电导除设施,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服、 防静电鞋。当环境相对湿度保持在 50%以上时,作业人员可穿棉工作服。 6.4.5 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各项操作不应使用能产生火花的铁制工具等。 6.5 消防设施器材 6.5.1 消火栓系统的设置应符合 GB 50016、GB 50974 的规定。 6.5.2 灭火器的选择、设置、配置应符合 GB 50016、GB 50140 的规定。 6.5.3 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应配置齐全、完好有效。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及其设置应符合 GB 50016、GB 17945 的规定。 6.5.4 根据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涉危企业应配备相应类型的灭火器。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 4 DB3302/T 1124—2021 便于取用且不影响安全疏散的地点。作业场所配备灭火器的数量应与其危险化学品数量及作业点位相适 应。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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