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060.20 CCS P 41 北 DB11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DB11/T 936.14—2021 节水评价规范 第 14 部分:乡镇、村庄 Specification for water saving assessment—Part 14:Township,Village 2021 - 12 - 28 发布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 - 04 - 01 实施 发 布 DB11/T 936.14—2021 目 次 前 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1 5 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 ................................................................... 1 附录 A (资料性) 乡镇节水评价报告模板 ................................................. 8 附录 B (资料性) 村庄节水评价报告模板 ................................................. 3 I DB11/T 936.14—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DB11/T 936《节水评价规范》的第14部分。DB11/T 936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机关; ——第3部分:工业企业; ——第9部分:洗车场所; ——第10部分:公用纺织品洗涤服务企业; ——第13部分:公园。 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水利部节约用水促进中心、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 市供水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程、赵春红、赵康、张继群、刘金梅、刘中一、李海红、白雪、朱春雁、白 岩、陈可飞、徐丹丹、吴习锦、蒋奇、王茜、乔光毅、王丽珍、张国宝、舒畅、邱浩、刘顺利。 II DB11/T 936.14—2021 节水评价规范 第 14 部分:乡镇、村庄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乡镇、村庄节水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 本文件适用于乡镇、村庄的节水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T 30943 水资源术语 DB11/T 343 节水器具应用技术标准 DB11/T 936.1 节水评价规范 第1部分:通则 DB11/T 1764.42 用水定额 第42部分:居民生活 3 术语和定义 GB/T 30943、DB11/T 34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居民生活日用水量 daily water intake of residents 居民家庭生活每人每日用水量。 [来源:DB11/T 1764.42—2020,3.3] 4 基本要求 乡镇、村庄应满足 DB11/T 936.1 区域节水评价的基本要求及评价内容。 乡镇人民政府应建成节水型机关。 乡镇政府所在地居住区及公共建筑的污水应收集处理,村庄污水不直排入沟渠河道,街巷无 污水横流。 现场制售水机应配有尾水回收装置。 景观环境用水不应使用自来水。 5 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 节水评价指标由管理指标和技术指标组成,其中管理指标分值 40 分,技术指标分值 60 分。 依据表 1、表 2 规定的乡镇节水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进行乡镇节水评价;依据表 3、表 4 规定 的村庄节水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进行村庄节水评价,空项按照 DB11/T 936.1 规定方法折算后计分。 根据评价结果形成评价报告,报告格式见附录 A、附录 B。 1 DB11/T 936.14—2021 表1 乡镇管理指标及评分细则 序号 评价指标 评价内容 评分细则 分值 有承担节水管理 1 职责落实 工作的部门、有明 1)有明确的节水管理人员,得 2 分; 确的节水管理职 2)有明确节水管理责任分工,得 2 分。 4 责分工等 2 规划计划 制定节水规划 1)制定并落实节水规划(计划),得 2 分; (计划) 2)有年度节水工作总结,得 2 分。 4 1)建立节水监督检查制度,得 2 分; 3 制度建设 制定节水相关规 2)制定并落实区域用水总量控制监管制度,得 2 分; 章制度 3)建立辖区内用水动态变化及成因分析制度,得 2 分; 8 4)建立辖区内居民生活日用水量达标情况分析制度,得 2 分。 1)定期开展节水监督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及影像资料,得 2 分; 2)公共场所用水设备(设施)运行良好,无跑冒滴漏现象,得 2 用水设备(设施)分; 4 日常管理 运行正常、管理措 3)公共绿地灌溉采用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得 2 分; 施到位 10 4)现场制售水单独计量,得 2 分; 5)有区域用水总量监管、用水动态变化及成因分析、居民生活日 用水量达标情况分析报告,得 2 分。 5 节水投入 有节水改造措施 及节水管理投入 有稳定的节水资金投入,得 2 分。 2 1)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及用水高峰期 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水宣传活动,每进行一项得 1 分,满分 2 分; 6 宣传培训 开展节水宣传 2)有节水宣传栏、宣传标贴,在主要用水场所和器具等显著位置 培训 张贴节约用水等宣传标识,得 2 分;发现一处无节水标志的不得分; 8 3)在公共区域张贴倡导光瓶行动、杜绝用水浪费等宣传标语,得 2 分; 4)组织辖区居民开展节水知识培训,得 2 分。 7 检查考核 定期开展节水检 查或考核 1)在上级管理部门组织的节水检查和考核任务中,未发现问题, 得 2 分; 4 2)开展辖区内节水检查和考核,得 2 分。 小计 2 40 DB11/T 936.14—2021 表2 乡镇技术指标及评分细则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计算方法 居民生活日 计算时段内居民家庭生 活用水量总和 用水量 计算时段内居民家庭常 住人口 × 天数 评价标准 评分细则 分值 居民生活日用水量 居民生活日用水量≤居 ≤DB11∕T 1764.42 民生活用水定额,得 5 用水定额值 5 分;否则不得分。 一般检查绿化、环卫、 公共场所用 水设备(设 1 用水效率 施)漏水点 景观等公共场所用水设 — 不得检出 检出 施共 10 例,未检出公共 场所用水设备(设施) 5 漏水点,得 5 分;否则, 不得分。 农业节水灌溉面积比例 农业节水灌 溉面积比例 ≥98%,得 5 分;75%≤ 农业节水灌溉面积 ´ 100% 农业总灌溉面积 98% 比例<98%,得 4 分;60% 5 ≤比例<75%,得 2 分; 比例<60%,不得分。 随机抽查公共场所和居 淘汰的生活 用水器具检 2 节水器具 民 家 庭 用 水 设 施 共 10 — 不得检出 出 例,若发现明令淘汰的 5 生活用水器具,则本项 不得分;无发现得5分。 普及 公共场所洗面盆水嘴出 公共场所洗 面盆水嘴出 水量 — ≤7.5L/min a 水量≤7.5L/min,得 5 5 分;否则不得分。 在市政再生水管网覆盖 再生水利用 — — 的公园、绿地使用再生 水进行灌溉的,得 5 分; 5 否则不得分。 1)有下凹式绿地且有效 运行,得 2 分; 3 非常规水 源利用 雨水集蓄 利用 — — 2)有渗水井且有效运 行,得 2 分; 5 3)有集雨池且有效利 用,得 1 分。 公共区域人行步道透水 铺装率≥70%,得 5 分; 透水铺装率 透水铺装面积 ´ 100% 硬化总面积 70% 50%≤透水铺装率< 5 70%,得 3 分;透水铺装 率<50%不得分。 节水型村庄 4 节水载体 (社区) 覆盖率 节水型村庄(社区)覆 节水型村庄及社区数量 ´ 100% 村庄及社区总数 40% 盖率≥40%,得 5 分;30% 5 ≤覆盖率<40%,得 4 3 DB11/T 936.14—2021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计算方法 评价标准 评分细则 分值 分;20%≤覆盖率<30%, 得 2 分;覆盖率<20%, 不得分。 居民用水计量收费率≥ 95%,得 5 分;75%≤收 5 用水计量 居民用水计 量收费率 居民生活计量收费水量 居民生活总用水量 ´ 100% ≥95% 费率<95%,得 4 分;50% ≤收费率<75%,得 2 分;收费率<50%,不得 分。 4 5 DB11/T 936.14—2021 表 2 乡镇技术指标及评分细则(续)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计算方法 评价标准 评分细则 分值 农业分户计量收费率达到 100%,得 5 农业分户计 量收费率 农业种植户计量收费水 量 农业种植户总用水量 ´ 100% 100% 分;85%≤收费率<100%,得 4 分;60% ≤收费率<85%,得 2 分;收费率< 5 60%,不得分。 规模以上用水户及特殊行业用水安装 远传水计量设施的,得 3 分,否则不 用水设施计 量设备完好 — — 情况 得分; 随机抽查公共用水设施计量设备共 5 5 例,未发现不完好计量设备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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