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080 CCS A 90 江 DB4407 门 市 地 方 标 准 DB 4407/T 91—2021 景区大型游乐活动组织管理规范 Management rules and regulations of large-scale amusement activities of attractions 2021 - 11 - 18 发布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 11 - 18 实施 发 布 DB4407/T 91—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台山市下川岛王府洲游乐中心、广东省江门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健全、文灼光、谭伟健、朱耀云、方海英、何庭辉、韦涵静。 I DB4407/T 91—2021 景区大型游乐活动组织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景区大型游乐活动组织管理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前期筹备管理、现场管理 和安全管理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景区大型游乐活动的组织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2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GB/T 10001.5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5部分:购物符号 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 GB 1493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洗涤剂 GB 14930.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剂 GB 14934 消毒餐(饮)具 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DB4407/T 92 景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景区大型游乐活动 attractions large-scale amusement activities 依托地方的社会经济、历史文化、风俗民情等独特资源,有特定的主题、内容、规模(每场次预计 参与游客超过 1000 人),在旅游景区内举办的一种旅游活动。 4 基本要求 4.1 活动举办单位(主办或承办)应制订活动开展的管理流程。 4.2 活动场所应有统一的管理机构和明确的地域范围,功能分区合理。 4.3 活动举行场所的建筑、设施设备、服务项目应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现行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的规定。 1 DB4407/T 91—2021 4.4 活动举办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4.5 景区举行大型游乐活动的,应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 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公安机关提出安全许可申请。 4.6 在举行活动前,景区应向有关的政府部门(卫生、应急、交通、旅游等)部门进行报备工作。 5 前期筹备管理 5.1 景区应成立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明确分工,负责活动统筹管理。 5.2 景区应成立临时的活动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制订安全工作方案、组织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进行安 全检查、监督和培训。安全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活动的时间、地点及范围、内容及组织方式; b) 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 c) 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措施,高危活动应设置应急救助地点及措施; d) 活动场所可容纳的人员数量以及活动预计参加人数; e) 治安缓冲区域的设置及其标识; f) 入场人员的票证查验和安全检查措施; g) 现场秩序维护、疏导措施; h) 应急救援预案。 5.3 景区应成立活动应急领导小组,准备包括车辆、各项设备备用件等在内的应急物资,并制定现场 应急实施方案,包括对天气、电力、现场管理、人员安排等方面的应急措施。 5.4 景区应设置现场应急机构,配备通讯和办公设施,解决活动协调和办公需求。 5.5 景区宜在条件允许的情形下,按照活动的策划进行活动演练,并对活动的风险进行评估。 5.6 制定人员组织计划,明确活动各项工作安排、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根据筹备工作和活动分别制 定具体的工作进度计划安排,明确各项工作、负责人、具体情况等内容。 5.7 游乐活动举办前应对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志愿者)召开进场协调会和岗位培训会或说明会,明确每 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服务流程和服务要求。 5.8 活动举办单位(主办或承办)应事先制定紧急疏散程序,规划好疏散路线和方法,并对相关人员进 行培训。 5.9 宜为工作人员、志愿者、演出人员、其他服务人员制作相关专用证件和购买相应的保险。 5.10 活动地点应设立相应的指示牌、引导牌标识,图形符号应符合 GB/T 10001.1、GB/T 10001.2、 GB/T 10001.5 的规定。 5.11 配备消防设备、器具等,在一些危险区域设置防护栏、警示标语、标志,应符合 GB 2894、GB 13495.1、GB 15630 的规定。 6 现场管理 6.1 监督管理 6.1.1 活动举办期间应设置现场总协调员,发现并及时解决活动期间的问题。主要工作人员应配备无 线或移动通讯设备,保持信息畅通。 6.1.2 活动举办单位(主办或承办)应配备相关人员,实施安保措施;工作人员应配备必要的检测工具, 严禁入场人员携带刀具、易燃易爆等产品进场。 6.1.3 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医疗器械等。 2 DB4407/T 91—2021 6.1.4 6.1.5 6.1.6 6.2 制定活动的人流、入场和退场线路管理方案,确保参与游客安全、有序入场、退场。 每个活动区出入口应配备有检查员或引导员。用醒目标识牌标出紧急出口等重要位置。 通过设立标志及广播,向现场游客宣传安全注意事项等。 现场人员管理 6.2.1 现场游客管理 6.2.1.1 游客入场和和退场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指派专门的引导人员在现场接待游客,并安排安保人员维持现场秩序; ——出入口应分设,并设置醒目的指引标志; ——规划合理的入/退场路线,避免交通堵塞; ——做好分批分时段入/退场安排,合理分流人群; 6.2.1.2 游客疏散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设置正确的指示牌; ——分配任务到个人,并明确职责。 6.2.2 工作人员管理 6.2.2.1 应着装规范、标识鲜明、礼貌用语、熟悉节庆礼仪和礼宾常识; 6.2.2.2 应具备相应的文化水平,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6.2.2.3 应具备基本的服务技能; 6.2.2.4 应掌握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内容; 6.2.2.5 应能够熟练使用应急广播和指挥系统; 6.2.2.6 应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熟知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位置,理解本岗位应急救援措施; 6.2.2.7 应掌握和运用其它安全工作措施。 6.2.2.8 活动如需进行公开摄影或录制,应在入场时知会观众,或贴出标识,涉及无人机拍摄的,应 由专业技术人员操作,做好相关的报备工作。 6.2.3 重大流行性疾病期间人员防控 6.2.3.1 工作人员应按照要求佩戴合适的防护用具,每日进行健康监测并进行登记。 6.2.3.2 工作人员在岗期间应注意身体情况,如发生类似流行性疾病的可疑症状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并向领导汇报,按照重大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6.2.3.3 景区应在活动入口处对游客进行健康监测和信息登记,规定游客按照景区要求规范穿戴防护 用品。 6.2.3.4 健康监测不符合或不按照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游客,不得进入活动现场。 6.3 交通管理 6.3.1 应按照活动场所的面积设置合理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救援专用通道,并保证活动期间进出 便捷、畅通。 6.3.2 明确各类人员的疏散通道,并进行相应安排,所有通道应在醒目位置设置清晰的指示标志。 6.3.3 制定应急预案,即设定紧急情况下备用行车路线。 6.4 6.4.1 信息管理 活动应建立面向公众的信息服务平台,如通过广播、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发布相关活动信息, 3 DB4407/T 91—2021 为公众答疑解惑。如有变动,应及时更新。 6.4.2 活动应配备相应的广播或扩音系统,提醒游客相关的注意事项。 6.4.3 活动的现场广播服务应使用普通话,必要时能够提供粤语和外语服务。 6.5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 6.5.1 餐饮用具 6.5.1.1 进餐用具应满足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使用符合安全要求以及易于清洗消毒等要求。 6.5.1.2 调制用具、进餐用具的洗涤和消毒使用的洗涤剂和消毒剂应符合 GB 14930.1 和 GB 14930.2 的要求,消毒用具应符合 GB 14934 的规定。 6.5.2 餐饮从业人员 6.5.2.1 6.5.2.2 6.5.3 从业人员应取得健康证明,上岗前接受卫生培训。 从业人员应穿着洁净的工作服,并按要求洗手、消毒;头发应藏于工作帽内或使用发网约束。 食品 6.5.3.1 食品的加工制作应生熟分开,旅游节庆使用的饮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 6.5.3.2 景区或举办单位应根据《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相关规定,把控现场食 品的质量与卫生安全。 6.5.3.3 餐饮场所应制定食物留样制度,对提供的食物增设专门的留样区域,并明确留样重量和留样 时限。 6.5.3.4 餐饮场所制作、销售食品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i) 使用变质的被污染的,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原料制作食品; j) 使用非食品原料,或者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制作食品; k) 使用国家、省、地市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制作食品; l) 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6.5.3.5 餐饮场所不得出售下列食品: m) 有毒、有害的食品; n) 掺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食品; o) 过期、失效、变质的食品; p) 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食品; q) 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出售的食品。 6.5.4 餐厨垃圾管理 应控制现场餐厨垃圾的流向,做好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工作,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6.6 6.6.1 6.6.2 6.7 6.7.1 6.7.2 4 购物管理 购物点布局合理,购物类型配置得当,购物点装修风格与活动主题相符。 提供的商品宜展现当地特色风貌,明码标价、不欺客不宰客,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环境卫生管理 可根据活动需求,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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