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7.140.10 X 55 NY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 2140-2012 绿色食品 代用茶 Green food-Heber tea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2012-02-21 发布 2012-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发布 NY/T 2140—2012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农业部茶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新、金寿珍、陈红平、王川丕、刘汀、周苏娟。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I NY/T 2140—2012 绿色食品 代用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代用茶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标签、包装、运输及 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可饮用的花、叶、果实和根茎及其他部位为原料加工制成的代用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789.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 GB/T5009.3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5009.4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T5009.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5009.13食品中铜的测定 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5009.146植物性食品中有机氯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多种残留量的测定 GB/T5009.188蔬菜、水果中甲基托布津、多菌灵的测定 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8302茶取样 GB/T23584水果、蔬菜中啶虫残留量的测定 NY/T 391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NY/T393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NY/T394 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 NY/T 658 绿色食品包装通用准则 NY/T 761 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 NY/T1055绿色食品产品检验规则 NY/T 1056 绿色食品贮藏运输准则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代用茶 heber tea 选用可饮用植物的花、叶、果(实)、根茎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或煮)方式,供 人们饮用的产品,分为花类、叶类、果类、根茎类和混合类。 花类代用茶主要有杭白菊、贡菊、金银花和玫瑰花等;叶类代用茶主要有苦丁茶、银杏茶、番泻叶茶、 1 NY/T 2140--2012 绞股蓝茶、薄荷茶、罗布麻茶、枸杞叶茶、香椿茶、枇杷叶茶、桑叶茶和荷叶茶等;果实类代用茶主要包括 柠檬、枸杞、莲子心、大麦茶、苦荞麦、胖大海和罗汉果等。根茎类代用茶主要包括甘草、黄芪和姜等;混 合类代用茶为上述产品按一定比例拼配而成的产品。 4要求 4.1环境 代用茶产地应符合NY/T391的规定。 4.2生产和加工 4.2.1生产过程中农药的使用应符合NY/T393的规定。 4.2.2生产过程中肥料的使用应符合NY/T394的规定。 4.2.3加工过程中不应添加各种合成色素。 4.2.4加工过程中不应使用硫黄。 4.3感官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 项 目 要求 符合各类产品应有的特色,具有固有的色泽和形状,色泽基本一致。同一产品 外观 大小应均匀,无劣变,无明显病虫害伤害痕迹 汤色 具有产品固有的汤色 香气、滋味 具有产品固有的香气和滋味,无异气、味;无劣变 杂质 清洁,无异物 4. 4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 2理化指标 项 目 指标 ≤7.5(叶类) 水分,% ≤14.5(果实类、混合类) ≤12.0(花类、根茎类) 灰分,% ≤12. 0 4.5卫生指标 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卫生指标 项 目 指 标 总砷(以 As 计),mg/ kg 90> 铅(以 Pb计),mg/kg 0'9> 镉(以 Cd计),mg/ kg 90> 铜(以 Cu计),mg/ kg 0V 多菌灵(carbendazim),mg/kg 9:0> 氯氰菊酯(cypermethrin),mg/kg 90> 毒死蜱(chlorpyrifos),mg/kg ≤0.5 三氟氰菊酯(cyhalothrin),mg/kg <15 乐果(dimetho),mg/kg s00> 2 NY/T 2140—2012 表3 (续) 指标 项 目 氰戊菊酯(fenvalerate),mg/kg s0> 三唑磷(triazophos),mg/kg ≤0. 02 克百威(carbonfuran),mg/kg ≤0. 05 啶虫滕(acetamiprid),mg/kg <0. 1 三氯杀螨醇(dicofol),mg/kg <1 大肠菌群,MPN/g 4.6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的规定。 5试验方法 5.1感官 见附录 A。 5.2理化指标 5.2.1水分 按GB/T5009.3的规定执行。 5.2.2灰分 按GB/T5009.4的规定执行。 5.3卫生指标 5.3.1砷 按GB/T5009.11的规定执行。 5.3.2铅 按GB5009.12的规定执行。 5.3.3镉 按GB/T5009.15的规定执行。 5.3.4铜 按GB/T5009.13的规定执行。 5.3.5多菌灵 按GB/T5009.188的规定执行。 5.3.6氯氰菊酯、氰戊菊酯、毒死蜱、三氯杀螨醇、乐果、三唑磷、克百威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 按NY/T761的规定执行。 5.3.7啶虫胀 按GB/T23584的规定执行。 5.3.8三氟氯氰菊酯 按GB/T5009.146的规定执行。 5.3.9大肠菌群 按GB4789.3的规定执行。 5.4净含量 按JJF1070的规定执行。 3 NY/T 2140—-2012 6检验规则 按NY/T1055的规定执行。 6.1取样 按GB/T8302的规定执行。 6.2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出厂时,应对感官指标、水分进行检验。 6.3 型式检验 本标准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所有项目均为型式检验项目。型式检验每年进行一次,或当出现下列情 况时进行检验: -原料、工艺、设备发生较大变化时; 长期停产后重新恢复生产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正常生产有较大差别时;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要求时; 绿色食品认证时。 6.4判定规则 按NY/T1055的规定执行。 7标志和标签 7.1标志 包装上应标注绿色食品标志,标注办法应符合《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的规定。 7.2标签 应符合GB7718的规定。 8包装、运输和贮存 8.1包装 按NY/T658的规定执行。 8.2运输和贮存 运输和贮存应符合NY/T1056的规定。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 NY/T 21402012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代用茶感官指标检测方法 A.1原理 代用茶感官审评按照本检验程序与方法,通过检验人员正常的视觉、嗅觉、味觉和触觉感受,对代用 茶产品的外形、汤色、香气和滋味特性进行评定。 A.2检验条件 A.2.1检测室环境 A.2.1.1光线明亮柔和,采用来自房屋北面的自然光或人工光源。地板和墙壁不反光,色泽浅淡。 A.2.1.2室温保持20℃左右。 A.2.1.3室内清洁、干燥,空气新鲜流通、无异味干扰。 A.2.1.4室内安静,无噪声干扰。 A.2.1.5干、湿评审台高度适合感官检验要求,台面不反光。 A.2.2器具与用水 A.2.2.1评茶杯:瓷质,色泽一致。高65mm,外径66mm,内径62mm,容量150mL,带盖,盖上有一 小孔,在杯柄相对的杯口上缘有一呈锯齿形小缺口。 A.2.2.2评茶碗:瓷质,色泽一致。高55mm,上口外径95mm,内径92mm,容量150mL。 A.2.2.3样品盘:瓷质或木质,白色,色泽一致,无异味。 A.2.2.4称样器具:感量0.1g天平。 A.2.2.5其他器具:吐茶桶、计时器、电水壶。 A.2.2.6评茶用水:符合国家饮用水规定,清洁无味,pH为6.5~8.5;宜用纯净水。 A.3检验内容 A.3.1代用茶感官指标按外形、汤色、香气、滋味和叶底5项因子进行。外形检验:是否具有该类产品 应有的特色、固有的色泽和形状,色泽是否基本一致。同一产品大小是否均匀,有无劣变,有无明显病虫 害伤害痕迹。汤色检验:汤水色泽、深浅、明暗及清浊度等。香气检验:香气的类型、纯异、高低、持久性 和新陈等。滋味检验:茶汤浓度、纯异等;叶底:观察冲泡渣的组成、色泽、粗细、软硬等。 A.4检验步骤 A.4.1外形检验:用分样器或四分法从待检样品中分取代表性试样100g~250g,置于样品盘中,将样 品盘运转数次,使供试样品按粗细、大小顺序分层后,审评外形。 A.4.2汤色、香气和滋味检验:按产品特性取样1.0g~3.0g,置于评茶杯中,注满沸水,加盖,冲泡 5min后将茶汤沥人评茶碗中,依次检验汤色、香气和滋味。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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